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甘肃省气象局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复函》精神,现将甘肃省气象局直属单位硕士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录方式
以直接面试方式招录,同一岗位报考不足3人的也进入面试。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意向毕业生在兰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双选会上投递简历,也可在11月25日之前与各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投递简历,并明确报考岗位,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人事处对意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在11月30日在甘肃省气象局网站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时长为每人10分钟。
3.面试时间:面试于2015年12月4日进行,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考生8:30分到面试地点,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于3日下午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甘肃省气象局1112办公室报到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地点:甘肃省气象局办公大楼西六楼会议室。
5.我局将于12月1日前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6.拟录用人员确定:面试打分重在测评面试人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后续环节;1个岗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由我局统一组织身体检查,检查结果必须达到《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1.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2.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携带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在甘肃省气象局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带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方可用早餐。
(2)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
3.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考生时,按照本职位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参加体检。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甘肃省省内院校毕业生采用实地考察方式;对外省院校毕业生考察采用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应加盖应聘学生所在院系公章。
七.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基本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若出现中途放弃或者其他不能招录的情况,按照递补原则递补。
八.注意事项
1.交通路线:乘公交车4路、75路、106路、110路、117路在甘肃省气象局站下车。
2.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由甘肃省气象局承担。
3.联系方式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联系人:王遂缠、郑叙
联系电话:(0931)2402438、2402439
相关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兰州中心气象台:姚夏 (0931)2402416
西北区域气候中心:陈佩璇 (0931)2402739
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张莉 (0931)2402471
信息中心:朱洪磊 (0931)2402261
气象服务中心:丁洁琼 (0931)2402643
培训中心:欧雅 (0931)2402860
甘肃省气象局网站:www.gsma.gov.cn
甘肃省气象局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