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从事业务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为4人,主要从事个人住房信息档案录入等工作。 二、
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从事业务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为4人,主要从事个人住房信息档案录入等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吃苦耐劳,有工作责任心,熟练计算机文字编辑等操作能力。
2、性别:男女不限。
3、年龄:18-30周岁(1997年1月1日-1985年12月31日出生)。
4、学历: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隆林县房产管理局(水岸华庭旁)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小韦 联系电话:8202492;
3、报名要求: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2)个人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相片1张;
(3)个人填写《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二)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计算机文字编辑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进行公布。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4名人选中聘用期为3-4个月,每人每月1500元;期满后经考核再择优续聘1-2名为聘用制职工,签订聘用协议,续聘人员按县聘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6-8202492
联系人:小韦
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