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建立安全生产防控网的统一要求,为满足静海区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监管系统建设的用人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负责信息系统管理的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安全生产工作;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6日至1997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静海区户籍;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11月19日,在静海电视台发布公告,同时在静海人才信息网、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6日8:30至11月30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好的《静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楼中厅报名(地址:静海经济开发区东方红路与银海道交口东100米)。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
(三)笔试
本次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制。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成绩为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公布。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逐人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七)原件审核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委托专业验证机构负责,验证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招聘职位空额,从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1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2800元,并缴纳五险。
三、招聘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68692821
监督电话:68692809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