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政治部《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若干规定》和武警部队接收计划,2015年,武警甘肃省总队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5名。具体如下:
一、需求专业:医疗专业,仅限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不接收基础医学、法医、护理学专业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党员或团员,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志愿从事武警部队建设事业。本人未参加过“法轮功”和被公安部门确定为对社会有危害的非法组织,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不是“法轮功”以及对社会有危害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人员。
(二)学业条件:接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以及民族预科生、委培生、专升本、独立学院和三本院校的毕业生),成绩总评良好以上,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研究生不超过34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5年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身体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在1.70米以上、体格健壮、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3。
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3月8日前,有意愿投身部队工作,资格条件符合的毕业生,将个人就业推荐书、1寸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基本信息登记表(附后)上载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送武警甘肃省总队干部处。
(二)政审考察。3月上旬,武警部队派专人到报名对象所在院校组织档案、学业审查和政治考核,与本人签订《地方大学生到基层部队工作志愿书》。不愿意签订的,一律不予接收。期间本人需保持在位。
(三)资格审查。3月底前,确定拟接收对象,上报总政治部审查,未通过系统审核的取消参加全军集中考评资格。
(四)全军集中考评。4月中旬,参加全军“三考一测”(德才表现考察、体能素质考核、知识能力考试和身体心理检测)。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总政审核批准。5月初,总政依据考评成绩,择优确定录取人员。武警甘肃省总队与学生、高校签订三方协议。
四、职级待遇
接收入伍大学生在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技术等级以及工资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同期入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具体以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地址:兰州市佛慈大街118号(兰州市第十中学对面),邮编:730046;邮箱:fir-8579@163.com;联系人:刘干事,联系电话:0931-8233233,18919950059。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总队政治部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