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地质测绘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5年度第一期)
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印发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地质测绘类紧缺专业人员专业目录的通知》规定,甘肃省30个省直事业单位采用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地质测绘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请参阅岗位列表点击打开链接)。
5.年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人员报名应聘,执行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相符的学历和年龄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日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证明,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现场报名。
三、考核与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同步进行。考核方式、程序、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四、签订拟聘人员协议书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地质测绘类紧缺专业人才拟聘人员协议书》(应届毕业生一式五份:省人社厅、就读学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各一份;往届毕业生一式四份:省人社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各一份)。对签订了协议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委托其就读学校跟踪管理。
五、体检
与招聘单位签订了《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地质测绘类紧缺专业人才拟聘人员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待2015年应届生毕业后,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要求执行。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七、其他事项。本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sub/99.html)、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gov.cn/kefu/2011shy/zhp.htm)、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931-896058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85635
附件:2015年度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地质测绘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