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三)
一、招聘的岗位、计划数及招聘条件:
序号 |
科室/岗位 |
需求专业 |
招聘条件 |
计划数 |
1 |
肾内科医生 |
内科学或临床医学 |
硕士或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中级职称 |
1 |
2 |
护士 |
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合计 |
2 |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材料、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材料
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以下方式任选其一(请标明应聘岗位,每人只应聘一个岗位):
1、通过邮寄纸质求职材料
2、现场报名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5日
(四)报名地点及邮编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城亚运南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人事科,邮编:511447
(五)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020-39195501
(六)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者(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直接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考核,不安排笔试;
2、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下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30%。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高层次人才经资格审查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100%;
2、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70%。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3、高层次人才与其他人员竞聘同一岗位的,按总考核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选。
(三)体检
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人选。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团队精神、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公示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医院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网站、丁香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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