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林业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林人字〔2014〕19号)和《关于做好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赣林人字〔2015〕188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按照江西省林业厅下达给我县的定向培养计划,2016年我县将依托江西省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定向培养2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县林业局下属基层(乡、镇)林业事业单位。为做好我县2016年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办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具有本县户籍的文、理科考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兼报高职类。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有志从事基层林业技术服务工作;
2.身体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并且能胜任野外林业调查规划、森林资源监测及林业生产实践工作。
二、报考学校及专业
1.报考学校: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电话:0797-8259288,传真:0797-8305033)
2.报考专业:林业技术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信丰县林业局办公室(县城解放东路116号)。
2.咨询电话:0797-3366552
3.报名材料: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及《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照片5张。
4.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3日~20日。
四、招生考试
1. 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技术,考试范围以高考大纲为准。
五、录取原则
1.按照省林业厅下达的各县(市、区)2016年度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数(我县2016年三定向培养计划名额为2名),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按各县(市、区)考生高考高职(专科)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以语文、数学、英语、技术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以县为单位,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的比例进行录取,文理科录取比例约为4:6。
3.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专业录取。
4.录取专业确定原则。我县2016年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全部为“林业技术”专业。
六、录取说明
1.录取的考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制三年,毕业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文凭;其学籍管理、学费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录取的考生到县林业局签订《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由县人事部门派遣到基层林业单位工作,确保有岗有编。
3.凡报名参加了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承诺一旦被录取为林业定向生,不得填报高考其他批次志愿并自愿放弃高考其他批次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填报高考志愿,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七、工作时间安排(点击下载)
信丰县林业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