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信丰县公证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各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勤勉敬业、协作能力强;
(四)公证员职位需具有公证员资格;公证员助理职位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二、工资福利待遇
面议。
三、招聘步骤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2015年10月15日。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jxxfsfj@163.com。
2、由信丰县司法局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律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11月上旬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试用1个月,试用后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信丰县司法局办公室(信丰县嘉定镇市政大道56号县政中心B栋325室),联系电话:0797-333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