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15名同志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能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性强,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三)关心和支持政府法制建设,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法律意识;
(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敢于依据职责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监督;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特邀监督员职责
(一)向市政府及法制部门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违法活动的检举、投诉和相关意见、建议;
(二)协助市政府法制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场了解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情况;
(三)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也可以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提出监督意见。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点击本公告附件下载并填写《济源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申报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于2015年11月27日前报送至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第一行政区2号楼2240室),随后将组织评审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四、聘期
特邀监督员的聘期为两年。
五、事项咨询
具体事项咨询请联系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联系电话6633212。
济源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源市法制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