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为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于2007年3月经民航局批复后成立,规格相当于副司局级。我中心主要承担民航运输类飞机项目适航审定的技术支持工作。内设综合办公室、飞行性能室、结构强度室、电子电气室、动力装置室、机械系统室、制造检查室、持续适航室、试飞室和航空器评审室10个室。
根据民航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的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向社会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专业要求及相关条件
1、航空器评审室航空器评审工程人员1名:
职位描述:
(1)航空器型号设计取证审查过程中从事维修审查委员会(MRB)的工作。MRB负责航空器维修大纲的制定。
(2)航空器型号设计取证审查过程中从事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FOEB)的工作。FOEB负责航空器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的制定。
(3)航空器型号设计取证审查过程中从事各种持续适航文件的审查工作。
(4)航空器型号设计取证审查过程中协助飞行标准化委员会(FSB)的工作。FSB负责新型航空器飞行机组型别等级的确定、航空器运行符合性评审等工作。
(5)学习、跟踪和研究国际上相关民航运行规章的新要求以及航空器评审相关新技术。
招聘要求:
(1)航空类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英语六级或相当水平,听说流利,具备使用英语工作的能力;
(3)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专业专研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兼具航空企业经历、熟悉民航适航规章者优先。
(5)年龄一般应在45岁(含45岁)以下,身体健康。
2、制造检查室制造符合性工程人员1名:
职位描述:
(1)研究国内有关方针政策并参与制造符合性检查,生产许可审定和监督及航空产品适航检查方针政策的起草和制定。
(2)参加型号合格审定并侧重于制造过程的控制,如部装、总装和机上试验的检查等。
(3)参加生产许可审定和证后监督,进行质量体系评审。
(4)参加航空器及其产品的适航检查,并按授权完成检查报告。
(5)监督管理生产检验委任代表。
(6)编写培训教材并提供培训。
招聘要求:
(1)航空类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英语六级或相当水平,听说流利,具备使用英语工作的能力;
(3)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专业专研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兼具航空制造企业经历、熟悉民航适航规章者优先。
(5)年龄一般应在45岁(含45岁)以下,身体健康。
3、机械系统室飞控系统型号审定工程人员1名:
职位描述:
(1)负责对民航运输类飞机型号合格审定/型号认可审定、型号设计更改合格审定/型号设计更改认可审定、补充型号合格审定/补充型号认可审定相关的主飞控系统和次飞控系统的适航审定,涉及主动控制技术、控制律实现和飞控计算机的冗余管理,工程模拟器与适航仿真验证技术研究,机械系统与航电的综合考虑,系统安全性分析,驾驶舱操纵器件和人为因素方面的审查等工作。
(2)协助制定(修订)与民航运输类飞飞机型号合格审定/型号认可审定、型号设计更改合格审定/型号设计更改认可审定、补充型号合格审定/补充型号认可审定相关的适航审定政策、规章、标准、管理程序和符合性指南。
(3)组织并开展对民航运输类飞机型号合格审定/型号认可审定、型号设计更改合格审定/型号设计更改认可审定、补充型号合格审定/补充型号认可审定相关的专项适航审定技术的课题研究和培训工作。
(4)协助开展对民航运输类飞机运行条件、事故和事件的调查研究和分析。
(5)协助对民航运输类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持有人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招聘要求:
(1)控制理论与工程、飞行器设计、飞行力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10年以上航空器飞行控制系统(人工飞行操纵系统、自动飞行操纵系统)设计工作经历,熟悉飞控系统设计规范和研发过程的工程技术人员;
(2)英语六级或相当水平,听说流利,具备使用英语工作的能力;
(3)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专业专研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熟悉民用航空适航标准和型号合格审定工作程序。
(5)年龄一般应在45岁(含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止。
应聘人员将本人的学习、工作简历于2015年12月15日前通过E-mail发送至gulei_hd@caac.gov.cn ,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身份证;
(2)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明;
(3)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主要论著(题目、排名、日期以及被国际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检索号和影响因子等)、主要研究成果(项目来源、经费和排名)、重要获奖(奖励机构、年度和排名)以及论著或论文。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比例不低于1:3。中心综合办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于12月25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核。
3、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由中心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方式为自述和问答,即应聘者每人做5分钟的自我介绍,接受评委的10-20分钟提问,最后由评委综合评定。
4、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中心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中心开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原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三、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中心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核后,与其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需调转人事关系的,办理调动手续。
2、待遇:签订五年期限(含试用期半年)的聘用合同,除享受事业单位职工规定的待遇外,其它待遇按中心的规定或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128号民航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200335;
2、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ulei_hd@caac.gov.cn
联 系 人:顾 雷
3、举报与投诉
民航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纪委,举报电话:021-22321170
中国民用航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