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部队转业士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编外(专职禁毒)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应是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含2002年冬季以来10年以上转业士官等,以下简称转业士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本县常住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岗位工作的,户口在农村且有承包田地和宅基地的,原已安排在国有(含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工作、参加过企业改制并实施职工身份置换的转业士官除外。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8:30-16:30(星期三)
3、报名地点:长兴县民政局三楼301室。
4、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部队转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笔试
笔试内容:参阅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15版)中政治、法律、公文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加分
转业士官按转业到长兴后的时间每年0.5分(不满1年按1年计算)。
五、选岗、考察
以笔试成绩和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由拟录用人员本人,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对完成选岗人员进行考察(入围对象如自动放弃选岗,则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采取加试处理)。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编外合同制职工相关录用手续。
八、待遇
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聘转业士官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此公告由县退役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122380。
长兴县退役军人安置办公室
2015年11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