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交通管理,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交通管理工作;无被单位开除,无违法犯罪劣迹。
(二)男性, 20-25周岁,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高中毕业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三)户口和居住地都在芜湖县。
四、招聘程序
1、报名:2015年10月27日--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应聘者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303室报名,报名时交2张1寸免冠照片。
2、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主要内容为1000米。分值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教育训练体能测试标准,总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3、笔试:体能测试后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笔试总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4、面试:笔试后进行。面试主要内容为说话、读报、提问等,面试要求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等。面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5、体检: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对前20名同志进行体检。体检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要求。
6、政审:由户籍地派出所根据其现实表现,有无违法行为等进行审查。
7、公示: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总分前20名同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两天。
8、培训:对拟录用为交通协管员的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警容、警姿,公安业务,公安纪律等。培训合格的方可录用。
9、录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从高分到低分替补的原则,签订用工合同录用。
五、工作待遇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按交管大队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为其办理“五险”。
联系电话:0553-8820028
芜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