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兴化市民政局下属救助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0人,主要从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兴化市户籍或兴化市生源,年龄在18-35周岁(1979年11月9日至1997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民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兴化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表中岗位代码为11);(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楚水路43号)。
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费100元/人。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外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编外用工规定待遇,按规定缴纳保险。
五、本简章由市民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516568(民政局)
0523-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监察局)
兴化市民政局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