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常州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2名公证员助理(社会化用工)和2名核查员(男性,社会化用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高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招录体检要求);
4、公证员助理不限本市户口,外地人员住宿需自行解决;核查员要求是本市户口。
二、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下午14:00-16:30;
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00-16:30。
三、报名地点:常州市尚郡公寓9幢 常州公证处104室。
四、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
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519—81280809。
常州市常州公证处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