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楼宇经济工作人员(社会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管理服务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乐于并善于与企业进行沟通联系。
6、中共党员、经济学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有经济领域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南大街街道楼宇经济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网上报名与简历筛选: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7日(含双休、节假日)
网上简历筛选: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ndjlysq@163.com;
2、面试与资格审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请携带以下资料至南大街街道参加素质能力面试: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某种专长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则在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4、政审:对体检合格者,由钟楼区南大街街道负责政审,对不符合本简章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公示: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或津贴待遇按街道社会化用工人员薪资待遇发放,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曹科长 联系电话:86633342
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党工委
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