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海县财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采购中心工作人员4人,其中:工程(造价)类2人(其中土木工程1人,水利工程1人),法律类、财会类2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工程(造价)类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含55岁),户籍不限;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历史记录(含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理及违规执业处理);
3、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全国造价员以上职称优先;
4、具有注册造价师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限制。
(二)法律类、财会类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岁),户籍不限;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历史记录(含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理及违规执业处理);
3、财会类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3日开始,2015年11月22日止。
2、报名地点:福海县财政局(福海县人民西路),联系电话:0906-3472433,联系人:张丽慧。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应聘期内电话号码请勿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以面试和从业资格、从业经历审核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相关能力和经历。面试采取自我介绍、回答提问的方式,现场评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成绩,择优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阶段的人选。
2、考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及短信等方式通知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要求: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部分专家组成考察小组。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聘用岗位数1:1进入体检。
2、体检。面试后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再从余下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3、考察、体检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人员聘用
1、对经考察通过拟聘用人员,到县政府采购中心从事政府采购事务性工作。
2、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与县财政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可依法解除合同。
四、薪酬待遇
对聘用人员实行固定工资制。
福海县财政局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