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需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工作,乐于奉献,无违法乱纪记录。
2、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4、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3年以上单位实际驾龄,未发生过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5、复退军人优先聘用。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
2、月薪面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金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5楼人事科525室
3、报名材料:应聘者应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四、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录用
通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经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表现符合要求者,凭原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证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553755
金华市中心医院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