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巡防协警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裸视0.8以上。
3、热爱巡防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退伍军人、有技能者可优先考虑。(技能特长包括摩托车、汽车驾驶技能,长跑、短跑、篮球、散打、搏击等运动特长)
6、具有浙江省户籍,外省籍人口需办理暂住证并在本地居住两年以上,在本地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程序
自公告之日起,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巡防大队报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明月街495号,联系电话:0579-82305736。
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退伍证、驾驶证等其他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工作职责
协警必须在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实施巡逻、盘查、设卡、守候、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
2、协助公安机关处置有关警情和突发性事件;
3、协助公安机关参加重大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5、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6、参加日常警体训练活动;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社会治安工作。
(四)工资福利待遇
1、录用后,经过培训上岗,试用期为二个月,经试用合格的,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专职巡警实行薪金制,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等级工资、考核奖金和综合社会保险等五个部分,年收入人均约4.2万元。
二、招聘特勤队员
根据《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公开招聘特勤队员实施方案》,经局领导批准,决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特勤队员。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特勤队员8名。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心从事公安的相关工作。
2、年满十八至三十周岁。
3、具有浙江户籍(退伍军人不限)。
4、身高在1.68米以上且双眼裸视5.0以上,无纹身等。
5、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公告、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材料。
1、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9月20日,每天8:30至17:30。
2、地点:金华市二环北路1339号金盾办公大楼406、408室,联系电话:82165171;18358957915。
3、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毕业证书、各类加分项目获奖证书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在职协辅警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