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合肥国家家电产品质检中心综合能力,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英语四级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国家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1月9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10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费。改报考生需提交书面改报岗位申请,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11月11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11月19日至11月20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英语、公文处理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专业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
8:00-9:30《综合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并进行资格复审,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专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即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拟聘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4、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3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核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3、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工资按《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合办〔2014〕2号)相关规定执行。参照合肥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对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定每月薪酬待遇为6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对本科学历并有一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定每月薪酬待遇为55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对本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薪酬待遇为5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
五、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
2、咨询电话:0551-68125809合肥国家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监督电话:0551-62882734(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62882741(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
4、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zjj.hefei.gov.cn)。
附件:《合肥国家家电产品质检中心(合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合肥国家家电产品质检中心(合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其它条件 要求 |
检测人员 |
010001 |
1人 |
30周岁以下 |
本科:材料类(0804) 研究生:材料科学与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具备学士学位及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
检测人员 |
010002 |
1人 |
30周岁以下 |
本科:生物工程(083001) 研究生: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本科及以上 | |
检测人员 |
010003 |
1人 |
30周岁以下 |
本科:林业工程类(0824) 研究生:林业工程类 |
本科及以上 | |
检测人员 |
010004 |
1人 |
30周岁以下 |
本科:轻工类(0817) |
本科 |
具备学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