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以下简称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热爱社区矫正工作;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杭州市区户籍(不含萧山、余杭、富阳);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
同等条件下,法学、心理学、社区矫正等专业毕业或者持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者有政法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三、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10月16日(周五)至10月17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下沙司法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达南路555号下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旁)。
4.报名提供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同时提交填写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其他说明:工作经历累计达到12个月及以上者,视为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的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材料写作、岗位相关知识等掌握程度,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准考证领取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比不足3∶1的,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实施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本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按照同级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
批准的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足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八、其他事项
招聘有关信息将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予以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咨询电话:89898645、89898430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