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招商引资对开发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13名。人员录用后,统一派驻招商中心、杭州湾信息港等从事招商引资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大局意识强;
(二)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善于学习,知识面广,掌握一定的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相关知识;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对招商信息有较高的敏感性和较强的领悟力;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招商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201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由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5月22日—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现场报名地点:萧山区市心北路99号(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707室),咨询电话:0571-82835931。
3、现场报名手续与资格审查。报名时,请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职业技能)证书以及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报名表》(见附件2)。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报到证或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开具的未就业证明;离职人员需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不足本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基本素质量化打分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各项资料,结合招聘岗位要求,对学历学位、外语等级、职称技能、招商经历等进行量化打分。量化打分占总成绩的20%。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选取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选取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报考人员被录用后,由开发区国资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实行绩效薪酬制,待遇由基本工资、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其他待遇按照开发区合同制职工薪酬制度执行,年终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后计发奖金,上不封顶。
附件:
1.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专职招商人员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rar
2.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专职招商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