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戒毒管理,凤阳街决定公开招聘2名社区戒毒专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应不定时工作制;
4、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6、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内容
7、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工作内容
1、基础工作。准确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情况,按规定定期、不定期上门家访和谈心工作并做好记录(每周不少于一次),了解戒毒(康复)人员思想、生活、交友情况,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
2、社区戒毒。落实动态管控措施,查找失控吸毒人员,及时纳入社区戒毒,提升社会戒毒实效。按照社区戒毒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书,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个人档案和戒毒工作台帐。为其提供戒毒知识辅导、法律、就学、就业援助。
3、按照社区康复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为其提供康复知识辅导、法律、就学、就业援助,努力提高社区康复实效,努力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
4、药物治疗。积极纠正吸毒人员心理、行为,动员吸毒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提高药物治疗的覆盖面;对临时中断的治疗人员进行联系,提醒督促其参加治疗。
5、禁毒宣传。开展禁毒宣传,按要求落实上级部署的禁毒宣传工作,有效提升群众拒毒、防毒能力。
6、帮教监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吸毒人员家属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实施监护管理。制定帮教尿检、社区康复和社区戒毒工作计划,督促履行戒毒(康复)协议,通知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检(社区戒毒检测为三年至少22次尿检,即:第一年每个月尿检1次,第二年每两个月尿检1次,第三年每三个月尿检1次。社区康复检测为三年内至少12次尿检,即:第一年每两个月尿检1次,第二年每三个月尿检1次,第三年每六个月尿检1次),落实日常监护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
7、服务矫治。为监护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帮助修复其家庭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挽救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8、监督管理。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发出告诫书。发现戒毒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外出请假的戒毒康复人员,视情况给予批准。对需要变更戒毒地点的,在3日内向社区、街道报告。
9、评估认定。根据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专访、帮教谈话、检测结果及现实表现情况,做好阶段性和年终考核评估。
10、其他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式: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22日在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站内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0日至2015 年10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5楼党政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5楼505室 ;联系电话:84081370;联系人:梁宝欣)。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可于入职前提供)、非本市户籍居民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毕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符合条件的须填写《凤阳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四、考试及体检
1、笔试: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电脑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等知识,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届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面试对象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届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总成绩高于60分者(含60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3、体检
对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至低取前2名进行常规入职的体检。
五、录用手续和待遇
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为5万5/年(含单位以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街道办事处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