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务事业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从事水文和水质检测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招聘18名。具体岗位、条件及名额如下:
水文监测10名(男性),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水文与水资源,水文自动化测报技术,水信息技术,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测绘工程技术,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符合招聘条件,聘用后分配意向为基层水文监测站。
水质检测3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城市水利,水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科学,水环境监测与保护,城市水净化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符合招聘条件,聘用后分配意向为基层水质检测站。
水文测验3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水文与水资源,水文自动化测报技术,水信息技术,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与管理,网络技术与技术处理,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专业,聘用后分配意向为基层水文监测站及水文巡测基地。
办公室文员1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会计,会计与审计,财会,财务会计专业,聘用后分配意向为水文巡测基地。
办公室文员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聘用后分配意向为水文巡测基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7日至1995年9月17日期间出生)。
(三)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基层水文水质检测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 其他不宜从事水文水质检测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合川区南园路542号(合川区水务局311办公室),联系电话:42755395 13883369223,联系人:颜艳。
3.报名及领取准考证:(1)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彩色)到报名地点报名,经初审合格后,考生按照意愿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信息表及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予报名。(2)领取《准考证》:2015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可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确定后由区水务局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1套卷子,基础知识和水务综合知识内容各占50%,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三)面试
按照各岗位分别计算成绩,各岗位分别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1:2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合川区水务局一楼大厅张贴。
(四)总成绩计算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按照各岗位分别计算成绩,各岗位分别排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合川区水务局一楼大厅张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且身体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要求。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合川区水务局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经考察和复审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
经试用合格人员聘用为非在编人员,聘用后按照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享受合川区非在编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非在编工作人员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简章由合川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合川区水务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