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授赋予海洋监察、海上渔业执法等职能,根据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船艇职务船员缺位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本招聘的方案。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船员2名。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常住地在福建省漳浦县,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㈡岗位条件
三级船长(或二级船副):需持有海船沿海及以上海区、三级(即原四等)及以上船长(或二级船副)适任证书,且近2年实际担任高速快艇船长职务时间不少于12个月(连续),任职时间长、工作经验丰富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 9 月23日至2015年 10 月 15 日
(二)报名地点: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6-3222074
(三)有关要求:
1、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四、考核
采取岗位技能考核,重点考核海上岗位实练技能情况。
五、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派遣管理,不占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三级船长(或二级船副):每月28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再增加岗位工资500元。
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