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技术人员13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任职条件(见附件)
水工环专业是指所学专业:水文及水资源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地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岩土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应用化学、地球物理学、测绘工程、水利工程、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经济专业是指所学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地质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从事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相片3张。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月9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环城南一路12号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室)。
3.联系电话:0773-5856617
五、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在广西国土资源厅网站和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准考证领取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由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六、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
七、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开考科目定为水工环专业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国土资源厅网站、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7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治区人社部门指派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考官人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经人社部门核准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5:5计分,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以及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国土资源厅网、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公布。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由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业绩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九、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即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从进入面试人员当中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国土资源厅网站、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
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 0773-5856617
纪检监督电话: 0773-5816761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