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结合人才结构现状,报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职位、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计划公开考核招聘口腔科医师1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对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为口腔临床医学专业。
(三)户籍不限。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17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或副主任及以上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受过治安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不能按照聘用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考核招聘原则
以医院建设发展需要,结合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坚持“按需设岗、公开聘用、严格程序、择优选用”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和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zunyiyizhuan.com)及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http://www.zyyzfy.com/)网站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等有关情况。
(二)现场报名
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2013年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2.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各种获奖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必须真实、准确);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
2013年10月21日医院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需达到3:1比例方可进行考核。若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3:1比例的,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降低比例进行考核。
(四)考核
1、考核时间:2013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考核地点: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门诊三楼会议室
3、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现场答辩由医院考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考核,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核内容: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核小组向主管部门汇报考核情况后,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zunyiyizhuan.com)及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http://www.zyyzfy.com/)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政审
(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了解其遵纪守法和在毕业院校(原就业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有无奖惩等情况;
(2)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详细资格等情况。
(3)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医院将其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八)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医院考核招聘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四、本简章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上一级主管部门或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五、纪律要求
在考核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凡违反聘用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聘用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52—8438305(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
0852—3119518(遵义市卫生局)
0852—8920152(遵义医专)
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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