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招考公告
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考单位、岗位要求和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人员招考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二)熟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相关专业,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市;
(五)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受处分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双休日)。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1吋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简历;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卡)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档案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考证明;
(8)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可根据岗位特殊性或专业急需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招考该岗位或继续组织实际报名人员进行下一步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告知,并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我中心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接收人员,并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接收手续。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址:http://www.bjepb.gov.cn。
报名咨询电话:82635510。
招考监督电话:68717194。
1.2015年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招考岗位信息表.rar
2.2015年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招考报名表.rar
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