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泰发[2007]12号)及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2]450号)精神,经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医药高新区分局系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系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招聘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硕士职位的须达到职位计划数1∶3的开考比例,博士职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
4.报考硕士岗位的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取得相应学士学位,本科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人员为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的,不限生源和户籍。已有工作经验者须与本市所属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曾在本市工作后流动外出的须满2年。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30日。
(2)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④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电子照片2张。
同时,提供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供参考。
(3)报名邮箱274426812@qq.com,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18:00。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②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在职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提请确认,经确认同意,由单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政策咨询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195505。
五、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6195523。
六、招聘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1.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rar
2.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rar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