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财政所决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
财政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非随州户籍已在随州市就业的也可报名。
2、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会计资格从业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较熟悉的电脑操作技能;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5、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0日-2015年9月3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随州市人才服务局(地址:随州市水西门转盘锦榕大厦三楼);金辰(0722-3262186)。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证、简历及能够证明户籍是随州市或在随州长期居住的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确定考试、考察人员(报名人数超过20人就采取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报名人员少于20人直接面试)。
5、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2、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随州市统一招聘“以钱养事”人员的标准执行。
4、试用期满聘用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特此公告
随州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0日
附件:
随州市曾都区淅河财政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