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根据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泰发[2007]12号)及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2]450号)精神,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为泰州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1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
4.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取得相应学士学位,本科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人员为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的,不限生源和户籍。已有工作经验者须与本市所属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曾在本市工作后流动外出的须满2年。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11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点:泰州市迎春路8号行政楼308室)。
(3)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人事劳动合同等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同时,提供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参考。
(4)网上报名者需将上述材料①—④原件及参考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tzyrsczp@126.com,同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18:00。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②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与专业技能答辩的方式,其中,试讲占50分,专业技能答辩占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需符合《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中规定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在职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提请确认,经确认同意,由单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政策咨询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664005;联系人:栾老师、刘老师、孙老师。
五、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6662025。
六、招聘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