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电子政务中心系泰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协调、指导、推进工作,承担着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详见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至199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中国·泰州”政府门户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7月6日上午8:30至7月12日下午4: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7月6日上午8:30至7月13日下午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电子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通过上述审核后报名即为有效。
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2、电子照片审核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市政府办公室、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政策咨询和技术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39009,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1051。根据提交信息、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电子照片审核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2015年泰州市电子政务中心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时间:2015年7月20日-24日。
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1051)联系。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计算机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 9:00-11:30。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本项考试总成绩5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泰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市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
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填写《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附毕业证书、体检表、考察表及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在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放弃聘用的,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6839009(泰州市政府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3-86839656(泰州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105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