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公开招聘随州高新区管委会机关“以钱养事”岗位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
招聘岗位职数2名,其中党群工作局1名、经济发展局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非随州户籍已在随州市就业的也可报名。
2、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5、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2014年6月25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随州市人才交流人事信息中心(地址:随州市水西门转盘锦榕大厦三楼);王科长(0722-3262678)。
3、报名要求:分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简历及能够证明户籍是随州市或在随州长期居住的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确定面试、考察人员。
5、人员确定。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津补贴两部分构成;年基础工资1.2万元,按月发放;津补贴参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其中50%作为基础性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50%作为奖励性补贴,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4、聘用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特此公告
随州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