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6名检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专业与人数
本次选调6名检察干部。其中:民商法专业1名,其他法学专业3名;会计专业类1名;文秘专业类1名。
二、选调范围
湖北省各级机关公务员,科员级职务。
三、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检察事业。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上述资格条件中所指“以上”和“以下”均包括本数或本级。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选调采用现场(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2013年随州市检察院选调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登记照电子版,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样附后)。电话报名的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用快递方式邮寄到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以收到资料时间为准)。联系人:陈光友、陈丹,邮编:441300,联系电话:0722-3327973;0722-3314038。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0日-11月25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随州市委组织部、随州市检察院共同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随州市委组织部、随州市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和综合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开考比例不低于1: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由随州市委组织部、随州市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定于11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13年12月初公布,考生可在随州组织网(网址:www.szzzw.gov.cn)和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网址:www.hbszjcy.gov.cn)上查询。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3,达不到该比例时,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进行调整。面试由随州市委组织部、随州市检察院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由随州市委组织部、随州市检察院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进入考察合格的对象中递补。
(六)确定人选
确定拟调动干部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调动干部人选。
(七)公示
对拟调动干部人选,在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的问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与监督
此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咨询电话:0722-3327973;0722-3593090
监督电话:0722-3312233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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