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随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随县政办发〔2014〕25号),因工作需要,随县财政局、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8月4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22—33396013339607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可登录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州市人才网下载或在随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1张、另交1寸同底免冠照2张备用)、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随县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提交报考申请,签署诚信承诺,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精神,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加分申请表》(附表3),并提供原招录时所签订协议(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市(州)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市级“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确认资格后,落实加分政策。加分申请材料应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否则视同放弃加分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及相关政策解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审查报考资格
1、招聘工作专班工作人员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通知报考人员补充。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5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计划数。对报考岗位取消的,及时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报名结束一周内,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上网或通过电话查询。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网上笔试公告及时到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及分数折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应具备的法律或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地点:
为方便考生,便于安排考务,笔试时间暂定于2014年8月中下旬。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折算及查询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36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84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成绩加5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折算。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在笔试后一周内登录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州市人才网或拨打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查询。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或减少该岗位计划数。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在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州市人才网,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由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在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州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对考察人选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应届高校毕业生入围人员,在考察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取消考察资格;取消考察资格后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审批
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聘用部门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填报《随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代理。
七、纪律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公告由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加分申请表.rar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