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金3亿元,是一家经台州市国资委批准设立的全资国有企业,负责沿海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和营运管理。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部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平、公开、公证,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计划 | 岗位资格条件 |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基本条件 |
宣传专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有媒体采编从业经验2年及以上 |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仪表端庄。 2、专业素质好,综合业务能力较强,有事业心。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
三、薪酬待遇
1、录取人员为合同制用工,试用期6个月。
2、薪酬按照公司标准执行。
3、公司根据国家、企业相关规定,为录取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择优录取。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应聘条件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一份,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3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216号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5楼。
联系电话:88820932。
2、资格审查
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方式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公司认为参与招聘的人员均不符合岗位要求或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
3、录用人员试用期间,如不合格的,公司可进行解聘。
4、其它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