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组部、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等规定,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督》编辑部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督》编辑部是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有法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外)一级学科各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均可报考。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zhrss.gov.cn “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3、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4.台州市人大网站(www.zjtzrd.gov.cn“公告栏”)。
其中,台州市人大网站(www.zjtzrd.gov.cn)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督〉编辑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A4纸打印)以及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于2015年8月3日—10日(双休日除外)到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人事处(台州市行政大楼九楼915、916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15人,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并将在指定网站发布。
经过笔试,按得分高低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排序,按招聘实际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六)体检与考察
确定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我单位统一支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相关手续。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或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0576-88510159)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915、916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510159、88510155
附件下载:编辑部公开招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