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市区公开招录高速公路交通警务辅助人员50名。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
本次招录岗位为苏州高速公路各大队交通执勤类岗位和治安卡口执勤类岗位。
二、报考对象
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包括四县市及吴江区),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9日至1997年9月18日间出生)。
三、 报考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自愿从事交通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分配,具备上夜班的条件;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达0.8(标准对数视力达4.9)。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8日(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三楼(干将西路298号)现场报名
3、报名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1)、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军人复员退伍证;
(2)、公安机关现有的在其他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表现鉴定(加盖公章);
各证书均需交验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报名者可先自行打印《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并贴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现场审核后,向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成绩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
(五)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招收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收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51287。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O一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下载:
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