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高新区工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工委委托,现面向苏州市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范围内公开招聘非公党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1、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2、根据招聘工作要求,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等,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非公党建专职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社会在职应聘人员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市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中在苏高校就读的应届生不限生源地);
5、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不受户籍地和生源地限制;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
8、同等条件下,具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信息发布与报名
1、信息发布
2015年5月12日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9︰00—16︰00
(3)现场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同时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背面请用圆珠笔写好姓名和身份证号)。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原件,同时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背面请用圆珠笔写好姓名和身份证号)。
3、下载填写《苏州高新区招聘非公党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一份,贴照片)。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6、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考试,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非公经济党工委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通知考生。
7、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录程序
1、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工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党工委会同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发笔试准考证。
2、笔试
(1)笔试时间:拟于2015年6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成绩于2015年6月中旬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中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4、综合成绩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40%、面试60%两部分组成,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根据综合成绩,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确定5名拟录用对象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5、体检、考察和公示
统一组织拟录用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对其进行考察和学历验证、个人信用评估等。因体检、考察、个人信用评估及学历验证等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宜聘用的,将按招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考核均合格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实名举报。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录用和薪酬待遇
对符合条件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二年,试用期为2个月。薪酬待遇,依据上级有关精神执行。
七、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非公经济党工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751931、68751930。
附:《苏州高新区招聘非公党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苏州高新区非公经济党工委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