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税收征收、无证照管理,凤阳街决定公开招聘3名代征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税收政策有志从事代征税收工作,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
6、有2年以上街道社区工作经验且表现优秀者(提供有关证明)或5年财务工作经验可放宽到高中学历、40周岁以下。
7、广州市常住居民,本地户籍或已办理居住证。
二、工作内容
税收政策宣传教育、采集代征对象信息的登记工作、对代征对象进行申报、巡查巡检、定期定额核定前的资料采集等代征工作;办理有关证照;协助处理文书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式: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4日在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站内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副楼2楼;联系电话:84086027;联系人:周静仪)。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本地户籍居民)、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毕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符合条件的须填写《凤阳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四、考试及体检
1、笔试: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电脑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财务等知识,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届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面试对象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届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总成绩高于60分者(含60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3、体检和考察
对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分数由高至低取前3名进行常规入职的体检。
五、录用手续和待遇
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加绩效,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