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焦作市沁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沁”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本次共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名,具体专业要求及招聘名额详见《沁阳市2015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专业名额分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沁阳市2015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份(登陆沁阳市人民政府网(www.qinyang.gov.cn)下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一寸免冠照片3张;④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电子版(扫描或照相)发送至电子邮箱(qysrsj006@163.com)。电子照片的格式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河南省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河南省沁阳市建设北路33号),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4、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均按专业报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情况,由沁阳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9月21日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拟参加笔试人员须于2015年9月24日至25日到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缴纳考务费60元,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要保留至招聘结束。网上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须经审查或上交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报名人数低于专业拟招聘人数的,核减该专业招聘人数。
3、报考者提供的证件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专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员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的专业,应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应达到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
3、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的专业,应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专业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要注意查询并及时领取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专业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专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同一专业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各专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按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资料。考察工作由沁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若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沁阳市引进高学历人才”专项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沁阳市的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二)所有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除执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市政府年度工作津贴5000元,补助年限为3年。
(三)被聘用人员由沁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统一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查由沁阳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和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考试、体检缺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过程由沁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若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招聘过程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
本公告由中共沁阳市委组织部、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5656306、5601006
河南省沁阳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