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云组通〔2013〕44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工作机制的通知》(云组通〔2015〕18号)、《关于印发文山州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组发﹝2015﹞41号)和《关于做好广南县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广组发﹝2015﹞2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南县2015年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及岗位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2015年我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在我县任满两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招聘10名工作人员。(见附件)
二、考核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由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的,在我县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岗在职大学生村官。
招聘名额:各乡(镇)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和名额。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任大学生村官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服务期间在岗率达[在岗率=全年实际出勤天数/全年应出勤天数(365天-全年双休日-全年法定节假日-省、州法定节假日-大学生村官应享受的考前假20天)×100%]90%以上,工作实绩明显;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服务地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口碑和威信;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以注重实绩和注重素质并重为原则,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提出书面申请(只限申请本县招聘计划岗位),同时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9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申请的事项及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提出考核选聘方案,并选派考核组监督指导,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配合实施。考核组按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群众评议、量化打分、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按照简便易行的要求,原则上统筹开展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和群众评议等工作。
六、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个人述职方式:任满两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提前做好个人述职准备,认真撰写述职报告。重点内容为工作六年期间切实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组织等履职情况,述职报告要控制在3000字以内。述职发言控制在5分钟以内,脱稿发言,不能照本宣科,发言声音洪亮,内容干炼清楚。述职评议考核会议的参会人员范围,一般总数不少于20名,具体人选由各乡(镇)党委确定:
①乡(镇)党政班子成员;
②村(社区)党总支(党委)书记;
③乡(镇)站所(中心、学校)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
④乡(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⑤熟悉了解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的驻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考核紧紧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大学生村官的纪律作风、工作实绩、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分值为100分。
1.纪律作风(15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测评人员范围为:村干部成员、乡(镇)分管(挂钩)领导、乡(镇)主要领导。
2.工作实绩(50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联系服务群众和在岗等情况。测评人员范围为:村干部成员、乡(镇)分管(挂钩)领导、乡(镇)主要领导。
3.民主评议(35分):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相关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干部和群众对大学生村官的民主测评和评议评级等情况。其中,A表为乡镇(街道)班子成员、站(所)长对大学生村官的民主评议意见占30%的权重;B表为村级班子成员、小组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等对大学生村官的民主评议意见占70%的权重。
七、考核等次确定
招聘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优秀。按照考核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优秀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县参加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总数的20%。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综合得分不得低于85分,聘期内年度考核必须有1年以上优秀等次。
(二)称职。确定为称职等次的,考核综合得分不得低于70分。
(三)基本称职。考核综合得分高于60分、低于70分的为基本称职。
(四)不称职。考核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称职。
八、确定拟聘人选
(一)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内容评分并评定等次,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
2、工作期间有重大过错,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违法犯罪或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明确,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南县政务网(www.yngn.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聘用岗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官在履行事业单位岗位工作职责的同时,根据村“两委”工作需要,可继续兼任村“两委”职务,享受同级村干部定额补贴的可继续保留其待遇直至不再担任为止;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官从正式聘用起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
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干管权限由用人单位报县人社局办理转正手续。
十一、相关纪律
(一)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监督
县级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县纪委监察局:0876-5156156
县委组织部:1238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5154508
南县委组织部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