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嵊泗辖区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全力为嵊泗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大队实际业务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雇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消防文职雇员(消防宣传人员一名,要求男性)
一、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服从安排,吃苦耐劳,保守工作秘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4、年龄18至30周岁之间,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驾驶证优先考虑。
二、相关待遇: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2、消防文职雇员实行8小时上下班制,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但应遵守单位值班排班;
3、工资由基本薪金和福利薪金构成,每月工资在次月进行发放;
4、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实行大病住院基本保险和门诊医疗费定额包干相结合,工伤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请有意向者,将个人简历(附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631869865@qq.com),也可持个人简历至嵊泗消防大队参谋室(菜园马关金港路3号),简历投递截止至2015年4月20日。
咨询电话:0580-5591896
联 系 人:邬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