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观念,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二)汉语言文学或计算机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技巧;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后出生);
(四)同等条件下,有法学专业知识或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18日。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贵港市人大网站www.gxgg.gov.cn/ggrd/、贵港党建网站www.ggdj.com.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站www.ggrsrc.com下载),填好后将报名表发至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箱:ggrd1996@163.com,同时将经本人签名的报名表以及毕业证、身份证、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等材料于2015年9月18日前邮寄或送到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11室(材料邮寄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B区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人事科,邮编:537100)。邮寄材料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电话:4563580,4563570(传真)。
(二)资格审查与筛选
1.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确定初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通知初步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到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人事科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2.市人大机关党组研究,确定招聘人选。
3.组织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勤人员为编制外人员,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参照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职在编工勤人员标准执行。
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