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省第二测绘院拟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省第二测绘院为省地理信息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生源地须为河北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名,专技岗位,具体条件见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9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5年9月9日-10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请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复印件,另带5张小二寸免冠照片。
联系电话:0311-85823575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东岗路289号。
(三)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体现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来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的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rsw.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823575(省第二测绘院政治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526611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