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法院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限2015年应届毕业生;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
5、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起至9月2日止;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持本人简历及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3、经现场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同时交近期白底免冠照片二寸两张。
(二)考试
1、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法院将组织相应的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
面试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时
三、用工方式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由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
四、工资待遇
大学本科工资待遇月工资不低于3300元(含五险一金),研究生人员月工资不低于3500元(含五险一金)。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216号
(公交汽车站点为刘家村或软件园中路)
咨询电话:027—87788272027—87788281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