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谷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谷人字[2006]6号)等文件精神,经谷城县编委会批准,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和主要业务
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向社会发布招标投标信息,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办理有关手续,向社会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的查询,协助调查招投标活动中企业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对象
2015年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能坚持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并列,第一学历高者优先。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于2015年8月25日通过谷城县电视台、中国谷城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9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3、报名地点: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4号),联系电话:0710-7249332。
4、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6、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如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
7、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8、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9日上午到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按照招聘的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人员,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经过资格审查,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此规定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相应的考务费用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四)笔试。笔试采取封闭命题、闭卷考试、封闭阅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9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参与配合。笔试内容详见《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笔试结束后,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笔试成绩增加5分。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面试。面试由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配合,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由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另行制定,报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委现场评分。面试结束后,对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两项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的县级某医院集中进行体检。
(七)政审。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按事业单位用人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资格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一)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的程序,从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象,报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
(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被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