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县编委《关于成立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幼儿园等12所乡镇幼儿园的批复》(谷编发[2014]28号)和《关于批准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幼儿园等12所乡镇幼儿园用编的批复》(谷编发[2014]29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2014年应往届全日制幼儿教育专业中专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够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具有全日制幼儿教育专业中专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考试合格且批准招聘后的第一个三年聘期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
6.具有能坚持正常履行幼儿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心理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步骤
此次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实行公开招聘、定向选岗(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和落实用人单位的办法进行。考试采取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条件下幼儿教育专业者优先。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于2014年11月19日印发招聘实施方案,并通过县电视台、谷城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上午8:30至12月3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4号),联系电话:0710-7249332。
3.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5.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谷城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如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
6.报考人员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考者本人身份一致。
7.报考人员于2014年12月5日上午到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选聘的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人员,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经过资格审查,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到本次招聘计划人数2倍以上的要求,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相应的考务费用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四)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4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全程参与配合。笔试内容以现行幼儿教育教材为主,实行封闭出题、封闭阅卷。笔试结束后,县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面试。面试在县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13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幼儿园现行教材和才艺展示。面试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委现场评分。面试结束后,对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具体实施细则由县教育局另行制定,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实施。
(六)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两项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
(七)政审。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事业单位用工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资格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选岗。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对入围拟聘用对象的30名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后,按着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每位考生选岗后,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选岗结果面向社会公示。若所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选岗。
四、聘用和管理
1.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选聘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县政府审批。审批后,拟聘用人员一周内不到岗到位,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办理聘用、人事代理、入编手续。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被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附件:1、谷城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2、谷城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谷城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18日
附1:
谷城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及岗位 |
招聘计划 |
合计 |
30 |
城关镇北辰幼儿园教师 |
2 |
城关镇城南幼儿园教师 |
1 |
城关镇洪胜幼儿园教师 |
1 |
冷集镇中心幼儿园教师 |
4 |
石花镇中心幼儿园教师 |
4 |
五山镇中心幼儿园教师 |
2 |
紫金镇中心幼儿园教师 |
2 |
赵湾乡中心幼儿园教师 |
2 |
南河镇中心幼儿园教师 |
2 |
盛康镇中心幼儿园教师 |
4 |
庙滩镇中心幼儿园教师 |
4 |
茨河镇中心幼儿园教师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