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兵团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土资源系统人才队伍现状,按照《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兵团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见《2015年兵团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能从事野外出差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资格审查: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岗位表》通过新疆都市消费者晨报和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兵团国土资源门户网(http://www.btgt.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9月6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兵团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乌鲁木齐建设路26号光明大厦3楼。联系人:马晓辉,电话:0991-2839265。
4.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相关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帖有照片的证明)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祥实的通信地址和可靠的联系电话,以便另行通知考试时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科目)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笔试(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的基础知识,由兵团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兵团国土资源局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对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的应聘者中依据计划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对体检合格的,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考察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兵团国土资源门户网(http://www.btgt.gov.cn)公示,公示期为7日,因公示未能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监督与回避
兵团国土资源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991-2890635。
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招聘各中心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
本《简章》由兵团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