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招聘30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文秘类专业、新闻传媒类专业者优先录用。
(二)年龄在18至32岁之间(在1997年08月13日至1983年08月13日出生),身体健康;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1666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2、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应的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15年08月21日至08月27日,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5年08月24日至08月27日;
2、报名地点: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312国道交警支队机关202房间);
联系人:许警官
联系电话:0376-7676020,13837651828;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及复印件二份。
4、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报名合格者,请保持手机畅通,并请关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网站。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总计2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政审。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被考察人选参照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认定;政审不过关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网站公示3天。
(七)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的,由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委托信阳市保安服务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四、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人员聘用后由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管理使用。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本公告由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