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协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特种兵、侦察兵以及排爆、特种驾驶技能的优先。计划招聘72名。
2、全日制普通警察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体育院校(武术学校)、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计划招聘4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男性,年龄18至25周岁(1989年9月30日至1996年9月30日出生);户籍地和户口性质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院校毕业生类协勤人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退役士兵类协勤人员应符合公务员(特警)录用体检的通用、特殊标准)。身高不低于1.75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者于201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7日17:00期间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认真阅读《信阳市公安局招聘协勤人员公告》,了解报考的具体要求,点击“信阳市公安局招聘协勤人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名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4年10月18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厅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科30元,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9:00期间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五)报名者只能选择一种岗位报名,报名与整个招聘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六)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在信阳市公安局(http://xysgaj.gov.cn)网站、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进行发布。
(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通过信阳市公安局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根据情况,笔试成绩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体能测评、面试、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身高低于1.75米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2确定进入面试,在组织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证书原件。有特殊技能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资质)证书、技能证书或原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特殊技能证明。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报名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同一类岗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所有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退役士兵类的,还须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聘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信阳市公安局委托信阳市保安服务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八、岗前培训
招聘协勤上岗前,进行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训。训练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九、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协勤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人员聘用后由信阳市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聘用合同。
十、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7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76--6520723
信阳市公安局
2014年9月30日